1970年到大连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工作,从事进出口商品运载工具适载鉴定、监视装卸、数重量检验鉴定(水尺计重、容量计重、衡器鉴重、货载衡量)、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进口商品残损鉴定等项检验鉴定业务。
他曾组织研究了冷冻水产品与冻肉类食品可否同舱装载问题,通过试验论证,报请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修改了原验舱规程中不能同舱装载的规定;具体组织了我国首次出口大庆原油的验舱、计量方式、计算方法等的研究,并随油轮考察日本港口,编写了我国大庆原油出口的计量和计算方法,解决了当时我国船公司及油库无计算方法与资料的问题;组织编写了石油、石油产品、动植物油、液体化工品计量手册,解决了当时国内有关单位未掌握对这些产品的计量问题;对进口废钢、硫磺、植物油的水尺计重与容量计重中,多次发现确认国外发货量短少(有的原发货物3万余吨就短少1千余吨),并数次参与国内收货人与发货人、国外鉴定人会谈,圆满解决了对外索赔问题;数次参与美国、日本等国提出的我国出口原油及成品油的“短量”问题调查和考察,解决了相关的贸易争端,解决了我国对美国、日本等出口大庆原油及成品油的赔付与续约问题;多次出国组织、协调对我国进口铬矿等水尺计重、取样及制样、品质检测等检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出国检验任务;曾被派驻北美商检公司工作,完成了有关的检验鉴定任务;数次参与接待日本、加拿大等国检验界、船东等的来访,进行技术交流,解决鉴定技术问题;多次组织、参与了油舱、冷藏舱、干货舱适载检验、容量计重、衡器鉴重等商检和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并数次获奖;参与起草、修订了国家商检局和质检总局“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数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管理办法”等技术法规;曾多次应商检总局和质检总局的要求,撰写了水尺计重、容量计重、衡器鉴重、流量计计重、装运技术条件等教材并应邀授课;撰写了质检总局检验检疫工作手册的进出口商品数重量检验程序,参与撰写了进出口商品运载工具检验程序;组织编写了辽宁商检系统“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案例”;多次组织、参与配合司法和仲裁部门对辽宁检验检疫局实施的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的调查并数次出庭作证,维护了中国商检的信誉及相关贸易关系人的利益;为国家质检总局撰写了水尺计重、容量计重、装运技术条件检验鉴定以及其他鉴定等检验鉴定志稿数十万字;对辽宁商检及检验检疫系统的有关鉴定业务进行了长期的实践与指导。
曾被聘任为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科学技术委员会重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检验检疫科学技术委员会包装鉴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并任传统鉴定组组长、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CNAS检查机构17020质量体系评审员,为商检和检验检疫检验鉴定业务的稳定与发展做出了贡献。
2013年12月,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商品检验专业委员会颁发的“荣誉证书”。